2025年05月16日 | 作者:法学院 房佃辉 王明伦 |  点击数: |

5月13日下午,法学院在长清湖校区明德楼举办社科大讲坛系列讲座《法律与诗歌》。本次讲座由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重大法律评论》主编陈锐主讲,法学院有关负责同志、教师代表、研究生代表现场参会。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吕芳主持。

陈锐通过回溯古代文明史,指出法律与诗歌曾存在深刻的同源性:早期法律文本常以诗歌形式呈现(如《汉谟拉比法典》),其韵律化表达兼具规范效力与人文审美功能,“诗法同源”现象赋予法律更丰富的文化意涵。但伴随社会分工精细化、科学主义思潮兴起及法学教育实用化倾向,二者逐渐割裂,带来了法律文本晦涩难懂、法律领域审美情感匮乏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陈锐提出了弥合法律与诗歌缝隙的建议。他认为,法律领域应重新审视诗歌的价值,通过诗歌软化法律语言、增强法律文本的艺术性和文学价值,同时注入更多的人文关怀。

在互动交流环节中,现场研究生围绕讲座内容进行提问,陈锐针对提出的问题作出了细致的解答。


供稿审核人:梁   肖

编辑:董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