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下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调研组长、《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山东审判》编辑部主任陈希国法官做客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明法讲坛”,在长清湖校区明德楼模拟法庭作“应用法学论文和调研报告写作规范”专题讲座。讲座由王德新教授主持,学院部分师生聆听了报告。
讲座伊始,陈希国抛出来一个问题:“为什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扩大后,当事人却仍然不愿选择呢?”接着陈希国法官从“执行难”这一问题切入,剖析了当下本科生在写应用法学论文时的误区,进一步讲述了论文写作的注意事项。他告诫同学们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应当注意制度落实的具体路径,一项制度应当是具有应用性、实践性、可行性的。并指出,对于一些司空见惯的问题,应当敢于提出颠覆性的质疑或者是部分性的质疑,鼓励同学们去发现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
讲座最后,同学们对听中存在的疑惑进行了提问,陈法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解答。田尧老师对此次讲座进行了总结,鼓励同学积极思考,积极参加学术讲座,掌握应用法学论文和调研报告写作规范。
编辑:庄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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