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0日 | 作者:李慧君 刘成名 |  点击数: |

11月30日,公共管理学院于长清湖校区文渊楼A区450会议室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学习党课活动。学院党委副书记张卫东担任主讲人,学院各学生党支部预备党员积极到场聆听学习。

党课伊始,张卫东向大家阐述了《条例》颁布的背景与本次党课的开展目的及意义。她提出,《条例》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大背景下产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鲜明特色与重大意义。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对学院党支部工作的开展有着强大的助推力。接着,张卫东就《条例》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她先后阐述了党支部的“三大定位”、“七项职责”、工作原则、设置方式、成立程序、撤销条件和基本任务等十二项内容。其中,她着重强调了党支部工作原则与高校党支部的相关内容。在党支部工作原则方面,她指出,党支部建设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坚决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同时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在高校党支部方面,她强调,高校要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要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条例》内容讲解结束后,张卫东要求大家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条例》的学院落实工作中去,努力让《条例》在学院党支部建设中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至此,本次党课顺利结束,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此次党课的顺利开展,加深了学生党员对《条例》精神的深入领会,有利于增强学生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对学院今后党建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贾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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