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校创先争优活动启动以来,政治法律学院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工作中求是奋进,强化实效,力求特色,准确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活动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学院与平邑县柏林镇党委签署合作协议,联合建立了大学生到农村任职创业实践基地和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助共建基地。该活动是学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新学校基层党建思路和工作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基层党组织推动党建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的新探索。根据合作协议,政法学院和平邑县柏林镇将本着“发挥优势,整合资源”的原则,整合高校和地方党建工作资源,重点依托大学生到农村任职创业实践基地,实施大学生实践教育计划,利用寒暑假赴农村开展社会实践,开展大学生党员国情、党情、省情专题调研活动;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高校名师基层宣讲、基层党支部书记讲坛、大学生村官专题培训等活动;实施加强毕业生情况跟踪调查与服务指导计划,搭建毕业生远程沟通联络平台,开展到村任职优秀毕业生回母校作报告等活动,努力拓宽实践育人渠道,促进人才培养和党建工作创新,构建起城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互帮互助新机制。
学院在长清校区A313教室开辟独立空间,设立了政法学院创先争优活动室,为创先争优活动创新开展搭建起广阔平台。通过拓宽活动范围,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争创校园先锋活动和60周年校庆系列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广大师生党员作为校园主人翁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增强,他们严于律己,带头服务群众,挖掘树立典型,用实际行动塑造出优秀党员的良好形象,激发了党员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内在动力,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营造了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良好氛围。
长期以来,政法学院坚持实行机关党支部、教工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的互助共建工作。长清校区办公室党支部和政法学院联合开展了“我为校园添一抹绿”义务植树、“文明别母校,扬帆新征程”毕业生党员誓师大会、“增添一份美丽,留下无限眷恋”主题教育等一系列共同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实践活动。政法学院4个教工党支部和本科生4个年级党支部结成对子,组织开展学术报告会、交流座谈会,积极推动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学院建立了党员示范岗,着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通过学生党员自律安全、学习卫生示范岗,坚持不懈地开展安全稳定教育活动,尤其是牢牢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利契机,开展了“校园安全不松懈,创先争优促和谐”活动,学生党员着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向全院同学发出倡议,并通过自查、排查等活动,消除安全隐患,积极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形成了“人人讲安全、处处抓安全、事事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学院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形式,同推共进。建立了学生党员服务记事本,认真记录党员的学习、生活、服务等情况,带动学生党员“向典型看齐”,争做“校园先锋”;不断完善党员联系宿舍制度,各班党员与宿舍结成对子,提供及时、主动的服务,共建文明和谐宿舍;强化同学安全意识,建立党员安全预警机制,学生党员深入宿舍,晚点名、晚查夜,配合学院做好安全自律工作;积极搭建“党旗飘红,辉映青春”网络党建平台,克服传统组织交流的地域、时间壁垒,丰富了组织的宣传载体,推动了党员信息公开,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发挥好党员舆论导向作用,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创立党员示范岗,广大师生党员做实事,办好事,带头弘扬正气,体现了党员先进性,有效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成立了党员“学风促进”小组,创新“党建带团建”活动形式,以和谐自习室为依托,组织高低年级间的学习经验交流会,促进了良好班风、学风的形成。
根据省委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健全承诺、践诺、评诺制度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和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求,政法学院在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中开展了承诺、践诺、评诺主题活动,创造性地提出了“量力而为定诺、阳光示范亮诺、全程跟踪践诺、奖惩并举评诺”的基本原则,把创先争优的要求进一步公开化、具体化、制度化,并通过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承诺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学院还在广大学生党员中开展了一对一帮扶主题教育活动。各学生党支部倡议每一名学生党员以一对一的形式,确定帮扶一名思想、学习、心理上存在问题或困难的同学,共同克服困难,一起成长成才。2005级一名女同学被诊断为精神分裂,休学一年后安排到2006级法学专业,在2010年病情再度复发,通过一对一帮扶活动,不仅助其顺利毕业,还帮助她成功就业,赢得了家长、亲人的一致好评。
编辑:李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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