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共青团山东省十二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在济南召开。会上,表彰了2008年度山东省“红旗团委”、“先进团委”和“优秀青年工作者”。我校团委连续多年来再次被评为山东省“红旗团委”,团委书记贾海宁被授予山东省“优秀青年工作者”荣誉称号。
2008年,在学校党委和团省委的领导下,我校团组织和广大共青团员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勇于面对各种挑战,经受了各种考验,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做出了令人可喜的成绩,获得了多项荣誉。
山东省“红旗团委”、“先进团委”和“优秀青年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是我省共青团系统重要的年度表彰,由团省委常委会根据本年度考核意见的指标要求,综合考核全省各地市、各高校团组织本年度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最终认定表彰先进集体与个人。2008年度的此项表彰工作,全省共有26个单位被评为山东省“红旗团委”,48个单位被评为山东省“先进团委”,20名个人被评为山东省“优秀青年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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