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资产管理处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先进集体,李敏获得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先进工作者称号。
省教育厅在通报中充分肯定了我校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倡导其他高校借鉴、推广我校加强资产有偿使用和创新国有资产管理方式的做法。特别指出我校对经营用房统一招租,严格经营用房合同管理,成效显著,学校房租收入连续四年过千万元。
近年来,资产管理处从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手段、优化资源配置等环节入手,不断改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加强对经营实体和对外投资的监管,落实经营目标,确保了投资收益稳步增长。规范招标程序,认真组织招标采购工作,2012年组织招标项目金额6914万元,为学校节约资金400余万元。重视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委托商标事务机构制定了校名、校徽保护方案。为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内涵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编辑:崔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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