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4月16日 | 作者: |  点击数: |


    4月11日下午,济南市综治委、济南市公安局在省博物馆报告厅召开全市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议。我校被济南市综治委、济南市公安局表彰命名为首批“平安单位”;副校长王焕斌、附属中学校长王玉璋被山东省公安厅记个人二等功;公安处邓春凯被济南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胡发志、郭道林、宋强、田永光、于大力等同志获个人嘉奖。
    会上,市公安局副局长梁恺军对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及检查验收情况进行总结,对我校认真开展平安高校创建,积极开展平安高校建设理论研究的经验和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2012年,我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公安机关的具体指导下,积极推进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平安高校”长效机制建设。各部门齐心协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不断创新校园管理,增加物防技防投入,强化治安防范,圆满完成了党的十八大、涉日维稳等各项工作任务,顺利通过了平安高校创建工作检查验收,有力维护了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学校改革发展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编辑:向玉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