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30日 | 作者: |  点击数: |

 

近日,北京大学第八期博雅公法论坛“软法与传统礼学”在北大凯原楼举办。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院院长王志民教授作为本期主讲嘉宾应邀参加了论坛。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致公党原中央主席、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教授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甘文,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齐延平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作为与谈嘉宾参加论坛会。论坛会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教授主持。   

在会上,王志民认为软法与中国传统礼学更有它的相同之处,无论软法建设还是硬法建设,都应该吸取中国历史上法治特别是礼治的文化滋养。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吸收优秀传统文化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特别提出了“四个讲清楚”,就蕴含着要建设中国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必须要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和文化积淀吸收滋养。传统礼学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历史文化资源及文化基础、国情基础,是建设、构筑今天的软法体系和软法系统基础之一。王志民还谈了中国传统礼与法形成历史过程和特点。中国古代传统是礼与法相辅相成。古代礼法的关系为礼为主、法为辅。整个中国的封建社会以礼治为主,用“礼”来治国家,所以这个“礼”又包括今天的硬法、软法。最后,王志民指出,当今中国同传统社会相比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所以礼治必须改变,法治也必须改变。但是,中国法律体系建设既要与国际接轨,又要奠基在民族传统文化发展继承和弘扬的基础上,保持民族特色和中国特色。   

王志民发言后,针对他的看法,与会专家和研究生进行了热烈讨论。 

齐延平教授表示,尽管从法学角度来讲,软法并没有比硬法更重要,但从实际生活来看,对一个国家生活中真正起作用的并不是那些硬法律。所以,中国的法治发展道路应当与中国的文化传统、文化基因、国情、政治架构相适应。   

甘文法官指出,我们既要充分发挥中国传统的核心文化包括礼学、儒释道对国家治理的重要作用,但也要厘清传统道德规范跟法律规范之间的界限。此外,弘扬我们优秀的道德规范或者道德文化,发挥国家治理的作用,还需要硬法的支撑。(供稿单位审核人:郭玉锋)   

编辑:向玉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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