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7日 | 作者: |  点击数: |

 

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全会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高度评价了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  

近日,我校广大教师通过电视、网络、广播、报纸等媒体收听收看大会盛况、学习大会公报,认真领会大会精神,纷纷畅谈了对大会的感想体会。大家普遍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一次全会,不管是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还是在中国法制史上,都是一次划时代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全会,必将推动中国法治跨越到更高的水平和层次。广大教师表示,大会阐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和根本意义,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强调指出了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描绘了“总蓝图”,对于确保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在对全会决议及依法治国整体认识方面。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福记表示,全会决议体现了党对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具有全面性、系统性、创新性、可操作性、民主性的特点。全面性体现在依法治国全覆盖,构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政党、法治社会;系统性体现在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创新性体现在观点的创新;可操作性体现在强调法治的有效性、实践性;民主性体现在法治重在维护广大人民的权益而为权力设置边界。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张茂聪教授说,深入学习四中全会精神,深入研究大学章程建设及章程对大学内部治理机制的规约与完善,提升法治理念、彰显法治精神、加强法治保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各方面矛盾,就能不断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法学院教授张锋认为,要让法治成为一种习惯,“治官限权”首当其冲。四中全会确定的目标是建设“法治体系”,而且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抓住了目前中国法治化进程的关键所在。中国要建成现代法治国家,就必须创建“奉法者强”的社会行为环境,而这一进程必须通过自上而下和上行下效来完成,可以预见,中国法治化的道路即将跨入一个史无前例的新阶段。干部教育培训学院院长房增福表示,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党治国理政理念的重大飞跃和治国理政方式的重大转型。实现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伟大工程,在强化顶层设计、狠抓任务落实的基础上,要特别强调法治意识、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的培育,要让依法治国理念尽快走向基层、走向广大民众,让法治成为生活方式和共同信仰,真正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法学院挂职副院长)周凤森说,法律的功能首先是稳定,其次才谈到公平正义的价值观问题,这次会议除了讨论经济发展和全面改革以外,重点强调中国的国家治理由人治向法治转移,即由政策性治理向法律性治理转移,这不仅对中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产生影响,也对中国未来的法治建设和中国未来法系的形成产生深远的影响。标志着中国未来的发展从注重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稳定社会等政策型动态政治向静态法律完善和依法治国发展。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李荣认为,机构权力膨胀、资源错误配置、激励机制扭曲、环境污染、司法腐败、利益格局分化等问题不仅影响了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同时也是我国进一步经济改革和结构调整的重大阻碍。全会为党和国家彻底破除司法体制的“地方化”和“行政化”难题,提供了一剂“猛药”。

在全会及公报亮点方面。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秀忠表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是全会亮点之一,有利于避免政府决策出现徇私舞弊、滥用权力等腐败问题。干部的带病提拔、司法错案、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失误等相关问题可以进行倒查,从根本上避免了重大决策权滥用,牟取私利等贪腐问题,同时有助于遏制部分官员的短期和短视行为。经济学院教授乔翠霞认为,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全会《决定》的一大亮点。此次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部署,不仅是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国进入依法治国新时代的重要标志,更是我们破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命题的关键举措,标志着我们党对政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开辟了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标志的治国理政新境界。法学院教授曲冬梅表示,全会亮点之一是首次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法制侧重于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法治不仅包括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更强调实质意义上的法律至上、权利保障。法制只要求严格依法办事,而法治则讲究良法之治,追求法律的公正、公开、平等。作为高校法学院的教师,有义务肩负起开展法治教育的重任,推进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刘颖副教授说,全会最大的亮点就是首次以“依法治国”作为主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为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行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全会提出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的建设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整体性、全面性,其中法治国家是统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两翼”。

在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方面。组织部部长王洪禹表示,《决定》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要求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对此,我们应该深入学习并自觉贯彻到各项工作实践中。机关党委书记张克俭认为,每个党员干部要自觉学法、懂法、遵法、依法,在工作中强化法治思维,依法执政,克服过去那种法治意识弱、权利意识强的不良倾向,在我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不断为之增强正向力。人事处处长孔祥云表示,要围绕人才立校和人才强校,建立公正合法、系统完善的制度与程序,保证学校的人事工作符合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用法治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学生处处长张敬涛表示,高校学生工作同志要针对当代青年的特点,有效利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载体和平台,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信仰,认真学法,自觉懂法,合理用法,为祖国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财务处处长陶务端认为,建设高水平的大学就必须坚持依法治校,按照《大学章程》办事。作为高校财务工作者,就是要坚持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坚持行业从业规范,特别是要加强高校内控制度建设,从防范财务风险和廉政风险出发,推行财务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信工学院党委书记张维军认为,全会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深得民心,深受鼓舞。作为基层学院党务工作者,将认真学习并贯彻四中全会决定,把“依法治院”作为今后学院工作的重点,依法办事,依规行事,把学院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建设的正确轨道,促进学院各项工作持续发展。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于晓明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路线图,重大而且务实。下一阶段,学院将以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提升学院各项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引导师生自觉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做到懂法,守法,护法,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推进依法治国。心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刘爱芳说,作为从事高校学生工作的党员干部,必须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要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熟练掌握和学生发展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借力依法治国,为学生的成长、成才保驾护航。信工学院2014级辅导员石晓雪说,作为高校辅导员,工作中首先要做到身正示范、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营造良好师风,做法制建设的倡导者、师德规范的践行者、大学生的引路人,与青年学生共筑教育梦、民族梦、中国梦。

编辑:崔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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