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10月24日上午,校党委书记商志晓主持召开党委常委第17次会议,就学习贯彻《实施意见》进行研究部署。学校党委常委出席会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会议认为,《实施意见》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体现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要求,就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要求、作出规定,为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提供了重要遵循。学习贯彻好《实施意见》,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加强学习,深化对《实施意见》的理解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细化具体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对学校党委、行政的议事规则以及学校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把《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落地、落实。要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的监督,积极总结经验和做法,积极开展探索创新,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水平。
供稿审核人:邢 光
编辑:向玉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