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9月16日 | 作者: |  点击数: |

 

9月15日上午,《山东师范大学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就章程草案的修改完善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学校领导商志晓、赵彦修、向来生、戚万学、于涛、钟读仁、初乐娟、王焕斌、张文新出席会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书记商志晓主持。 

会议听取了章程起草组关于章程主要内容和特点、编制工作进展、报送核准等情况的汇报,并就章程制定的有关重点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修改和完善的具体意见。 

校长赵彦修强调,大学章程上承国家法律规范,下启内部规章制度,彰显着大学的独立法人地位和使命,承载着大学文化和精神。全校师生要高度重视大学章程的编制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章程文本的修改完善工作,对学校的基本使命、目标定位、教育理念、办学特色、组织架构、内外关系等各方面进行再思考、再规范、再谋划,进一步凸显大学章程的地位与作用。 

商志晓指出,经过章程起草组的共同努力,《山东师范大学章程》编制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大学章程是大学的“宪法”,是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民主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在当前推进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大背景下,必须高度重视章程的编制工作。章程制定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理想与现实、发展与现状、宏观与具体等方面的关系,注重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将章程编制得更为科学合理、务实管用。各有关部门务必科学安排时间,严格按照程序,尽快完成章程征求意见稿,认真组织好征求意见、提交教代会讨论等环节工作,为后续的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党委常委会议审定、报送省教育厅核准作好充分准备。 

供稿审核人:邹   文

编辑:高兴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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