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2日 | 作者: |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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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下午,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召开工作例会,总结2014年工作,对开展全校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校综治办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山东师范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实施办法(试行)》实施两年来,全校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学校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校园治安秩序得到明显改观。同时,学校建设发展新形势对强化治安综合治理、提升安全防范整体水平提出了新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特别是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吸取近期我省数地发生的重大火灾、校车运行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训,结合冬季火灾特点,深化落实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会上,公安处负责同志通报了2014年校园综治工作有关情况和2015年综治工作打算,传达了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并对2014年综治检查工作实施步骤、检查方式等进行了说明。

 

编辑:向玉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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