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3日出版的《人民日报》第7版刊发了我校青年学者、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谭志福博士的论文《政府应做公共服务的高明买主》。文章发表后,人民网、光明网、解放网、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改革论坛网、中国经济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凤凰网等数十家互联网媒体进行了转载。
文章指出,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策出台的背景与发达国家有一定相似性,但更具有自己的特点,具体而言,其政策目标指向以下三个方面: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转变政府职能和培育社会组织。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是所有国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策的直接目标,该目标的实现主要是解决“买的值”的问题,即单位财政投入换来更大效益的公共服务,为此,政府要做“精明”的买主。由于公共服务的购买者和消费者并非同一主体,使得服务质量的评估和控制存在困难,作为营利组织的企业在利益驱动之下,会造成所谓的公共服务供给中的“契约失灵”问题。而社会组织基于公益使命、利他主义和志愿精神组建,受非分配的约束,具有非营利特点,在克服企业缺点的同时会更多考虑消费者的感受,能更好地满足公众的多元化需求。同时,由于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的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志愿者,可以有效降低服务成本。所以,各国政府都倾向于选择社会组织作为购买公共服务的对象,社会组织成为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之一。此外,我国目前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需要重新界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需要政府转变职能,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政府职能转变与市场化改革和创新社会治理相辅相成、互为条件,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让渡的部分经济社会管理职能需要社会组织来承担,社会组织成为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但是,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历史较短,面临着数量少、规模小,资金和人才匮乏,能力不足,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以及自律性差、公信力低等内外困难,难以胜任提供公共服务、参与社会治理的时代要求。所以,政府出台一系列措施,培育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由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可以提供社会组织生存发展所急需的资金,因而成为一种重要的培育手段。如果政策运用得当,政府购买服务可以同时兼顾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和社会组织培育的双重目标,并间接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保障。该目标的实现,需要政府做一个“高明”的买主。与做一个“精明”的买主相比,“高明”的买主对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文章进一步指出,作为一个“高明”的买主,政府首先要妥善处理“向谁买”的问题。传统观点认为,公共服务是非营利或微利的,而企业是营利组织,只提供私人物品,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市场是“失灵”的。但是在实践中,对某些领域和类型的公共服务而言,企业比社会组织有更高的效率。在这种情形下,政府要反思该领域是否应该纳入公共服务的范畴,因为从理论上讲,市场可以有效提供的东西,本不该纳入公共服务的范畴,这也属于“买什么”的问题。在同等或相近的条件下,为了上述目标的实现,政府应该选择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在选择哪一类型的社会组织作为公共服务的承接者的问题上,政府同样面临诸多选择。当前,许多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自身或成立机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由于其常常被政府视为“自己人”以及依赖财政带来的低成本等优势,经常在竞争中胜出。但这已经偏离了政府购买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养事不养人”和社会组织培育的政策目标,并且,由于这一类组织是“自己人”,还会给监督和评估带来困难,政府应该在这方面保持清醒的认识。基于培育社会组织的目标,还应该向初创期或成长期而非成熟期的社会组织适度倾斜。其次,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监督和绩效评估是该制度成败的关键,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所在,当前的政策建言基本上围绕着规范化和标准化两个方面展开,这仍然没有超出“精明”的买主的范畴。要做一个“高明”的买主,在关注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同时,更应该关注监督和评估的有效性问题。就对政府的监督而言,监督的重点应该是防止购买环节的权力设租、寻租和利益输送问题。因为由于公共服务的特殊性,政府购买服务难以做到政府采购货物那般的标准化,甚至量化和评估也存在很大困难,常常给腐败分子可乘之机。就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和绩效评估而言,除了关注社会组织财务的规范性和服务的绩效问题,还应该立足于通过监督和评估,倒逼社会组织改善内部治理、提高服务能力,把政府购买服务作为引导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工具;同时,为解决绩效评估的难题,必须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同类社会组织的监督和评价也是有效的手段。最后,要做一个“高明”的买主,还要解决一些技术性的问题,比如,在“怎么买”的问题上,政府面临买岗位、买项目和买服务中心多个选择时,要综合考虑购买服务的多个政策目标、尤其是有利于社会组织发展的目标,购买项目通常是最优的选择;在服务价格的问题上,并非价格越低越好等。
文章最后指出,购买公共服务,政府要做一个“精明”的买主,做到“买的值”;更要做一个“高明”的买主,对该政策的目标了然于胸,做到“买的准”。
谭志福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法与社会治理”,现任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公共政策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助理。
编辑:高兴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