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颁布,到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再到201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施行,各大学相继制定章程,大学治理进入有“章”可循时代。章程是现代大学制度的载体和治理的根本依据,代表着特定的历史传统、精神理想和办学特色,是保障大学自主权利的基础。《山东师范大学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颁布和实施,意味着我校的治理即将进入“章程时代”,作为山东师大的一员,应该如何迎接这个新事物?首先来关注一下《章程》的几个亮点。
《章程》明确规定了我校的办学特色和定位。大学章程的方向引领,体现在对大学精神和办学使命的弘扬上。大学章程传承大学精神、昭示大学使命。与清华大学“综合性的研究型大学”、“致力于成为全球卓越的高等教育和研究机构”不同,《章程》明确规定,我校“坚持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方向,彰显教师教育办学特色,着力培养国家和社会需要的应用基础型优秀人才和引领教育发展的专门人才”。教师教育的办学特色和应用基础型的办学定位,使我们在今后的学校发展中方向更加明确,特色更加突出。
《章程》把学生、教师放在前面,凸显了学校办学以师生为本的理念。仔细比对各大学章程,由于都是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制定的,故在大体格局上是基本一致的,但在各部分的排序和具体表述上却有很大差别。《章程》在结构设计上,将学生和教职工的责权利规定作为总则之后的第三章和第四章,置于学校组织机构之前,凸显学校办学以师生为本的理念;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章程》在规定师生拥有的权利与义务的同时,注重凸显学生和教职工的发展权、知情权、批评建议权等实体性权利,明确他们的申辩权、申诉权以及权利救济等程序性权利。如第十三条规定:“学校建立和完善学生权利保护制度及权益救济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依法建立和健全教职工权利保护机制,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支持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学校的管理与监督。”这就意味着,不仅学校在管理方面更加有章可循,学生和教职工在参与学校治理、监督和维权方面将更加规范有效。
三大委员会将依据《章程》更加行之有效地开展工作。对于应用基础型高校来说,教学和科研犹如鸟之两翼,缺一不可。一直以来,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在学校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职责范围方面难免存在边界不清相互交叉现象,各委员会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责权关系也不甚清晰,哪些问题由各委员会决定,哪些问题由相关处室决定,并没有明确的说法。而在新颁布的《章程》中,不仅对各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做了规定,将有更多的一线教师进入各委员会,而且对各委员会的职权都进行了明确的界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学校依法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对学术事务的咨询、评定、审议和决策权。 ”《章程》还从六个方面规定了需要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或交由学术委员会审议并作出决定的事项。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依法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按学位的学科类别,设置若干分委员会,协助学位评定委员会开展工作。 ”《章程》规定了学位评定委员会九个方面的职责。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设立教学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是负责学校教育教学事务的专家组织,对学校教学问题进行审议、评议、指导、监督和咨询。 ”教学委员会有六个方面的职责。当然,《章程》对于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共青团、各民主党派、学生会等组织的职责也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总之,各委员会工作的开展将进入责权明晰、有章可循的新阶段。《章程》在学院治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第四十一条规定:“学院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最高决策机构。学院教学、科研、党政、人事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需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章程》规定学院应保障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学术评价与发展、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科研规划等方面充分发挥咨询、决策和审议作用。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明确作为学院的最高决策机构,将逐步改变过去学院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三足鼎立”的状态,院系的决策效率将有所提高。《章程》已然颁布,然而,“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大学章程只有得到真正落实和认真遵循,才不会流为一纸空文。且不说《章程》的落实需要大学外部整个社会和政府的认可,仅就学校内部而言,如果没有广大师生的广泛认同、接受、尊崇和信奉,“遭遇集体沉默”将是我们走向现代大学治理的最大障碍。因为,尽管《章程》在制定过程中经过多次反复的酝酿和讨论,但毕竟对绝大多数师生来说它仍然是一个新生事物,以往管理模式的惯性思维会时时困扰着《章程》的实施,它也必然在各部门之间产生责权利的重新调整,因此,对任何人来说都有一个学习、消化、适应和运用的过程。用哲学的话语来说,新生事物的成长不是一帆风顺的,《章程》在把我们带向现代大学治理的过程中也会出现一定的曲折,但这是我们迈向现代大学制度的必由之路。让我们张开怀抱,迎接大学有“章”可循的新时代。(作者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编辑:向玉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