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学校党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进一 步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切实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职工队伍作出部署安排。
《方案》指出,要健全师德师风教育、宣传机制,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教师准入机制,把好入口关;坚持把师德师风教育作为教师培养的重要内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建立师德师风建设专家库;鼓励广大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实行师德承诺制度,自觉践行高校师德规范;把师德作为研究生导师、班主任、辅导员遴选的首要标准;建立健全新教师入职宣誓和老教师荣休制度。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将师德师风宣传作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集中宣传学校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做师德典型的良好氛围。
《方案》要求,健全师德考核、监督机制,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坚持把师德考核作为学校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师德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本人档案,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工会等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健全完善学生评教机制;探索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
《方案》明确具体举措,进一步健全师德激励、惩处机制。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拔培养,各类高层次人才及资深教授、荣誉教授等评选中优先考虑。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对于违反“红七条”禁令情形的,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等处理;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方案》要求,进一步健全教师发展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搭建教师成长发展平台,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健全教师发展制度,构建完整的职业发展体系;强化教师自主学习、自我改进,提高师德践行能力和立德树人的自觉性;将师德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建成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明确并落实教师在办学中的主体地位;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充分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尊重教师的专业自主权,保障教师依法行使学术权利和学业评定权利;保护教师正当的申辩、申诉权利,依法建立教师权益保护机制,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制定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政策应充分听取教师的意见建议。
《方案》强调,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合格人才的根本保证,是确保教学质量、实现学校办学目标的基础工程,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带动校风教风学风整体建设的迫切需要,必须高度重视。要在继承、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基础上,不断改进创新,以高度自觉的精神和强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
编辑:向玉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