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6月13日 | 作者:人事处 张庆桢 |  点击数: |

 

为推进学校事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着力提升学校科学研究水平,探索新的选人用人机制,近日,学校印发了《山东师范大学科研平台和项目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聘用人员的选用、管理和考核工作。  

《暂行办法》对科研平台、项目聘用人员的含义范围予以界定,是指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根据学科、实验室(中心)建设及人才团队、科研项目的实际需要,在一定范围内选聘的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的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确了科研平台、项目聘用人员的聘用原则、管理机制、工资待遇及考勤考核等相关细则。  

科研平台和项目自主用人是学校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探索符合现代大学发展规律和要求的科研体制,不断完善多元化的用人机制的重要举措。《暂行办法》的出台,有利于保障用人单位和项目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构建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学校综合改革和发展提供重要的人力保障。  

 

供稿审核人:孔祥云

编辑:向玉贞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