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方面的独特作用,加强我校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持续提升我校的学术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启动实施师资博士后制度。
学校规定,自2016年起,凡新进博士毕业生进入我校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学科及相关学科,原则上应入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统一纳入师资博士后管理。符合入站条件的应先入站,后入编。在站期间学校与其签订《师资博士后工作协议书》,以正式职工和师资博士后双重身份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给予科研经费文科2万元、理科4万元,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该规定是学校将博士后工作与公开招聘、优秀博士资助评选工作的有机结合,是扩大学校在站博士后的规模,提高学校博士后流动站建设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举措。
通过实行师资博士后制度可以让新进教师有一个缓冲期,使他们尽快熟悉学校、适应学科、融入团队,确立方向目标,也可以让新进教师有一个考察期,有利于学校把好人才招聘的“进口关”。通过该制度,将进一步加大博士引进考察考核力度,拓宽博士后培养渠道,提高招聘及培养质量。
据悉,2015年底,中国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座谈会暨全国博士后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并下发《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下一步,国家、省将陆续出台博士后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学校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会议精神,适时出台新的博士后管理规定和师资博士后管理规定,积极推动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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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向玉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