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1日 | 作者: |  点击数: |
 
    近日,从山东省教育厅传来喜讯,在刚刚结束的山东省艺术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中,我校音乐学院院长李海鸥榜上有名。
    “山东省艺术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由山东省教育厅组织,面向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从事艺术教育管理人员、各级各类学校从事艺术教育工作的教师,旨在挖掘十七大以来为我省艺术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分子,树立典型,不断开拓艺术教育工作新局面。经过认真审核,严格评选,全省共评选先进个人200个,全省高校系统仅有20人获此殊荣。
    李海鸥现任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青联委员、山东青联常委等职务。她是山东省自己培养的第一位声乐硕士研究生,曾获华东六省一市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第一名、全国第五届群星奖比赛演唱金奖、山东省第六届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民族唱法一等奖、全国第八届“大红鹰”杯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民族唱法专业组荧屏奖。李海鸥一直活跃在教学、科研和管理一线,为我省培养出了一大批的优秀毕业生,在我省音乐界、教育界享有较高声誉,曾获省教育厅文化厅教学成果一、二等奖,并多次荣获山东师范大学优秀教学奖,在国内各类刊物发表论文多篇,担任《音乐表演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实践》、《山东民歌文化研究》等课题项目的负责人,出版《海鸥飞处彩云飞》等多套个人演唱专辑,多次在省级重大音乐赛事中担任评委。

编辑:李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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