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国家语委下发《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的通知》(教语用〔2009〕2号),授予我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这是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又一次突破,对于推进全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校作为省属重点师范大学,一贯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学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与《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领导重视,管理到位,措施有力。学校语言文字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和硬件设施完善;充分利用固定标语牌、宣传橱窗、校报、校园网、校园广播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通过开展“推普周”、经典诵读比赛、演讲赛、辩论赛、书法比赛等多种活动,不断提高师生的语言文字水平。
编辑:李建业
热点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