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02日 | 作者: |  点击数: |

    近日,学校2008--2009年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09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圆满结束。 
    2009年是国家实施新的资助政策的第三年,为使今年评审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充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资助精神,学校召开了全体辅导员会议,对评审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对奖助学金的资助标准、申请条件、评审程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审及公示、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学校公示等程序,共拟定2008--2009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65人,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21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871人,国家助学金获得者4066人。获奖励资助的学生数占在校本专科学生数的17%,奖励资助金额达1313余万元。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是党和政府为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使广大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而设立的,是党中央、国务院2007年作出的一项重大教育决策。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额度为每人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额度为每人每年1000—3000元,分三档。同一学年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只能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中一项,但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是奖励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奖励资助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是资助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本专科学生。

编辑:李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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