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0日 | 作者: |  点击数: |
    近日,从山东省教育厅传来喜讯,经过各校申报和省教育厅专家组的严格检查、验收,包括我校长清校区学生公寓1—15号楼在内的5所高校共24栋学生公寓楼被评为第五批“山东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公寓”。至此,我校的省级标准化学生公寓总数达到19个,占现有学生公寓总数的60%,这标志着我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据悉,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创建标准化学生公寓活动的通知》(鲁教后字〔2005〕5号)精神,省教育厅高校标准化公寓检查验收组一行七人于11月2日,莅临我校检查指导工作,检查组专家对我校后勤公寓管理中心近年来在学生公寓人性化服务和制度化管理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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