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1月04日 | 作者: |  点击数: |
 
    近日,《山东师范大学学科建设经费使用及结算管理办法》出台,为保障学科建设经费的科学、合理使用,规范相关会计核算程序奠定了制度基础。管理办法在《山东师范大学会计结算业务规程》和《山东师范大学“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基础上,依据学校的工作实际和借鉴兄弟院校经验而制定。管理办法所指的学科建设经费主要包括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学位点建设经费以及与学科建设有关的其他经费。
    本办法对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和会计结算要求分别作了详细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奖惩措施。该规定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学校的财务规章制度,对做好财务工作、构建科学理财机制以及加大对学校学科建设的经费支持力度,提高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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