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0日 | 作者: |  点击数: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08〕72号)的有关精神,经学校批准同意,我校2010级全日制本专科新生及研究生自2010年起参加济南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此项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杂、时间紧迫,为确保证该工作的顺利实施,校医院于10月14日下午在校医院(本部)二层会议室举办了2010级新生参加医疗保险培训班。培训班由校医院院长赵联和主持,济南市医保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处米良川处长、袁琨主任,校医院副院长张玉英、学生处李华臣以及各学院2010级辅导员参加会议。
医保办米良川处长首先介绍了当前国家医保政策及大学生医保的福利保障性质,并详细解释了参保大学生可享受的各项医疗待遇。袁琨主任对大学生加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系统进行了认真的讲解,对大学生医保的参保流程进行了说明并现场答疑。
    此次培训会的圆满成功标志着我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已正式启动,同时也为圆满完成全校学生整体参保工作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编辑:李建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