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周珂教授做客社科大讲坛,为我校师生作了题为“我国可持续发展法律问题”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我校法学院院长助理、环境资源法学科带头人刘国涛教授主持。
在报告中,周珂首先对环境法的基础理论和各国的立法现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总结,以环境法的二元目的论为讲解的重点,分析了各国在对待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问题上的立法实践演变,指出可持续发展是最佳的立法选择,是理论发展和实践需求的必然结果。接着周珂谈到我国可持续发展及其立法的基本情况,他重点讲解了与可持续发展问题密切相关的国策和基本经济战略的有关内容。最后周珂结合国外的立法经验和我国的现实立法需求对我国可持续发展立法进行了展望: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法律体系建构是一个系统工程,既包括环境法自身的体系建构,也包括其他部门法的“绿色化”;既要重视法律功能的发挥,也要注意社会条件的限制。
报告结束后,同学们提问踊跃,周珂分别给予了细致耐心的解答,整个报告会气氛热烈。
编辑:向玉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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