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2月15日 | 作者: |  点击数: |


    日前,我校法学院教授刘国涛被评为第二届“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和第一届“泉城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12年2月8日,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山东省法学会在山东大厦举行了“第二届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颁发证书仪式;同日,中共济南市委政法委员会、济南市法学会在舜耕山庄举行了“第一届泉城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颁奖仪式。省、市有关领导出席了仪式。评选结果经组织推荐、资格审查、专家学者评选以及组织考察、公示和评选领导小组审核等环节最终确定。我校法学院教授刘国涛喜获两项荣誉。山东卫视和济南新闻电视频道、人民网等媒体报道了相关新闻。
    刘国涛,法学博士,教授,法学院院长助理,环境法学硕士点和校级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带头人、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
    刘国涛长期致力于法学特别是环境法学的研究,成果丰硕。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其他省级以上项目8项;其中,2011年成功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环境生产理论指导下的生态恢复产业法制研究”、中国法学会部级重点项目“资源开发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法制保障研究”,两项目经费总额20万元。独立获得(或第一获奖人)省级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公开发表论文73篇,出版个人学术专著2部,主编5部,参编国家“十一五”规划环境法学教材等。个人专著《绿色产业与绿色产业法》,是我国第一部系统探讨绿色产业法的著作,主编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曾被中国人民大学确定为环境法学研究生必读书目,主编的《法学论文写作指南》,因其实用性获得法学界的好评。
    刘国涛工作在教学一线,为本科生、研究生开设《环境法学》、《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等各类专业课程9门,拥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并能将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积极结合起来,不断丰富授课内容、提高教学效果。主讲的本科课程《环境法学》被评为山东省精品课程;主持完成了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研究生“双交叉”培养模式及其网站建设研究与实践》。自2003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培养了9届29名研究生。获得学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本科生优秀教学奖、研究生优秀教学奖、首届山东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03年),被评为首届山东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第四届山东师范大学“教书育人”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本科生导师等荣誉称号。
    作为学术带头人,刘国涛在法学学科和学位点建设中积极出主意、想办法,为2006年申请获得环境法学硕士点和2010年申请取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做出了突出贡献。法学院成立以来,刘国涛在分管的教学工作中,积极工作,在加强法学实践性教学、完善教学服务、改革本科生培养方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创新性进展。刘国涛还兼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教学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秘书长、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济南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济南市仲裁委仲裁员、齐鲁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及专利代理人;曾被聘为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立项通讯评审专家以及成果鉴定专家;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2010年8月,前往欧洲参加了“欧盟――中国环境法国际研讨会”;2011年,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访问学者项目资助。

 

编辑:高兴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