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4月13日 | 作者: |  点击数: |


    4月12日,美术学院专业奖项“学院奖”设立大会在学院多媒体教室举行。会议由院长孔新苗主持,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参加了会议。 
    会上,副院长岳海涛宣读了《山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年度“学院奖”章程》。本次学院奖是为了提升学院教育、教学及人才培养水平,展示教学成果,检验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成效,进一步强化学生在专业学习上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等而设立的。“学院奖”奖励每一年度在专业层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鼓励先进,激励后学,激发学生的艺术创作热情,提高学生的基本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艺术素养。奖项评审工作由美术学院主管,美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协助,面向美术学院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学院奖”共计15 名,其中本科生中分设专业基础类奖项7 名,专业创作、专业素养类奖项4 名,研究生设创作\研究类奖项4名,学院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和1000元奖金,获奖作品由学院收藏。另设提名奖50名。年度获奖作品展览将在每年年底举办。 
    “学院奖”的出台得到学院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有的专业老师说,面对社会的浮夸之风,很多学生已经难以安心在校园里坚持创作,优秀的作品越来越少。此次专业奖项的设立,将会极大激发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和学生的学习热情。年底的获奖作品展览就是对老师们教学成果的大检验,争取榜上有名是每个专业老师的心愿。很多学生认为,对于美术学院这样专业性较强的学院,不计总成绩而凸显专业技能的奖项设定,对学生们是种鼓舞。奖项少而精,更显水平。部分学生已经暗下决心,在接下来的学习中,将抓好个人专业优势,勤于平时的创作,争取将第一届“学院奖”收入囊中。

 

编辑:张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