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山东省公安厅授予我校公安处校卫队 “先进校卫队”荣誉称号;公安处渠时彬、邓春凯、陈清玉、李南峰四位同志被授予“优秀护卫队员”。
2011年,我校公安处校卫队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关怀指导下,在全校师生员工的配合支持下,严格管理,热情服务,加强学习,努力工作,团结协作,尽职尽责,严格落实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敢于同违法现象作斗争,热情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圆满完成了值班巡逻、门禁管理、大型活动安保等各项工作任务,为学校的安全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得到了师生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
编辑:向玉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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