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法学院院长王宏、副院长刘国涛等一行四人前往济宁市嘉祥县人民检察院参加了“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嘉祥县人民检察院‘检校共建’启动仪式”。参加启动仪式的还有济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孔凡学、嘉祥县委常委玄志祥、嘉祥县检察院检察长廉彪以及全体检察官60余人。
近年来,法学院采取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实践教学建设思路,即在校内加强实验室建设、在校外加快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截至目前,法学院已在法院、检察院等实务部门建成10个实践教学基地。但与此前的实践教学基地不同,这次与嘉祥检察院的“检校合作”具有鲜明的“全方位、有深度”的特征。首先,合作双方成立“协调委员会”,刘国涛任我方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的总体协调。其次,双方合作采取“多元化”的形式。一是“人员交流”,今后双方将采取“专家咨询”、“挂职锻炼”等多种交流形式。在启动仪式上,法学院王宏、刘国涛、迟渼洪、王德新等四位教师被聘请为嘉祥县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嘉祥县检察院检察长廉彪被聘为法学院兼职教授;二是“科研合作”,今后双方将采取“专题研讨”、“联合申报课题”等多种科研合作形式;三是“进修培养”,今后法学院将向检察院提供“专家授课”、“优秀检察官进修培养”等有偿培训服务;四是“实践教学”,学校在嘉祥县检察院设立“山东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为学校教师开展实践调研和科研活动、以及本科生与研究生的专业实习活动提供了很好的平台。
早在2011年初,学院领导班子就将实践教学纳入学院工作的重点。此次“检校合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是我校响应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倡导的“探索高校与实务部门合作办学思路”的一次有益的尝试,是法学院推进“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加强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的一个重大举措,这将为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的申报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以此为契机,法学院的教学、科研总体水平必将有质的提升。
编辑:李金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