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09日 | 作者: |  点击数: |

 

8月8日,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与齐河县人民法院共建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揭牌启动仪式在齐河县人民法院举行。山东师范大学副校长王焕斌出席仪式,我校团委书记李梦遥,法学院党委书记吴秀霞、党委副书记陈钊、副院长周凤森,齐河县领导赵常祥、张荣河,齐河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军等参加活动。揭牌启动仪式由张荣河主持。     

仪式上,双方领导在致辞中对基地的建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基地的建设发展充满了信心。双方表示将立足于基地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谐共赢,积极为大学生创造投身社会实践创造条件,促进审判机关与专业法律院校良性互动,成为高校与地方法院交流合作的平台,搭建法律实践与法律教育教学有机结合的桥梁。他们希望同学们珍惜在齐河法院学习、生活和实践的宝贵机会,虚心学习,勇于实践,真正摸到法律跳动的脉搏,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个人专业能力的增长积累浓厚重彩的一笔事业财富。法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服务队的同学们表示将珍惜这次难得的实践学习机会,不断提高自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师长上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在热烈的掌声中,王焕斌与赵常祥共同为实践基地揭牌,标志着法学院与齐河县人民法院共建活动的正式开始;李梦遥为大学生社会实践服务队授旗,代表着法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在齐河正式来开了帷幕。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青年学子锤炼自我、提升能力、促进自身进步的第二课堂。在校团委和学院党政领导的关怀支持下,法学院团总支从自身出发,注重内涵建设与外延拓展,认真探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的新途径、新方法,确立了“以基地建设带动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的思路,继2010年与平邑县柏林镇共建“大学生到农村任职创业实践基地”以来,先后在德州、日照、济南建立多个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和实践教学基地,对大学生专业素质的拓展、实践能力的提高、就业途径的拓宽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齐河县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将为法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开辟又一广阔的天地。     

 

揭牌仪式结束后,法学院教授夏泽祥博士为齐河县人民法院作了题为《关于我国当前法制建设几个问题的思考》学术报告。法院全体工作人员及部分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队员聆听了报告会。此次报告会是法学院与齐河县人民法院共建实践基地活动之一,也是法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知识的结合。     

编辑:高兴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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