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18日 | 作者: |  点击数: |

 

7月15日上午,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协议签署及揭牌仪式在中润世纪广场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举行。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伙人沙海英,合伙人王青锋、史震雷,以及法学院领导班子参加了仪式。   

沙海英代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对于法学院的成功合作表示祝贺。她谈到,山东师范大学作为齐鲁人才的大摇篮,这些年来为山东乃至全国培养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其中就包含着以王丽主任为代表的、大量的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他们恪守职业道德,注重社会公益,在山东乃至我国的法治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此次与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再度合作,既是续写几代优秀山师人之间的珍贵情缘,又是充分发挥德恒与山师法学院各自的资源优势,为新时期“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提供更新更宽广的平台。   

王青锋、史震雷代表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对法学院成立以来的飞速发展予以了充分肯定,并结合其自身的专长领域,对未来与山师法学院在疑难案件讨论、模拟法庭训练,以及针对优秀研究生、本科生的律师助理推荐选拔等方面的合作,提出了具体建议。   

法学院院长王宏对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二十年来所取得的专业成就给予了高度赞扬。她谈到,“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之举。山师法学院拥有法律人才培养的丰富经验,拥有一批以国内顶尖法学院毕业的法学博士为主体的高素质的教学科研队伍,这些不仅能够服务于未来双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也能为德恒律师事务所的人才培养、素质提升提供难得的契机。德恒律师事务所一直是国内律师行业的翘楚,我们期待德恒所的优秀律师能够深入法学院的课堂,和学生积极互动,向他们展现新时期职业律师的精神风貌,传授最新的法律资讯和执业技巧,为学生提供更具时代性的视野。   

法学院党委书记陈献广对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他指出,德恒律师事务所无论在专业领域,还是党建工作方面,都有许多值得同行。在未来的合作中,双方要不断开拓合作领域,创新合作形式,为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共同努力。   

仪式上,沙丽英和王宏分别代表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和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签署并交换了《“卓越法律人才”合作培养协议》。   

 

编辑:高兴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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