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28日 | 作者:财务处 |  点击数: |

5月27日下午,应马克思主义学院邀请,“财务服务进学院(部门)第11站——走进马克思主义学院”在长清湖校区正德楼430室举行。 

培训会上,财务处专项经费管理科科长、高级会计师马璐璐围绕“科研经费使用及报销事项”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作了专题报告。报告解读了近两年来,财务处根据国家科研经费“放管服”政策制定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教学科研业务活动费管理办法》《纵向科研项目劳务费管理办法》《科研经费审签意见规定》《横向科研经费补充规定》等一系列文件的要点,介绍了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的不同用途以及报销流程和注意事项。同时,马璐璐还就正在进行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给学院教师进行了辅导,讲解了个人所得税APP具体使用方法,比较了不同计税方式带来的税负差异,介绍了如何使用当前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相应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并现场示范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流程。

本次报告内容详实,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使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系统地了解科研经费管理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财务法规制度,为教师尽快熟悉财务报销流程提供了有效帮助。

供稿审核人:于晓明

编辑:刘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