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多样化需求,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启动了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
本次培养方案修订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贯穿于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中,努力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时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以贯彻落实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为具体要求。
在具体原则上,本次修订坚持国家标准原则、宽口径培养原则、个性培养原则和资源共享原则。要求各培养单位按一级学科招生的须按一级学科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按二级学科招生的,可以按一级学科也可以按二级学科来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在培养方案修(制)订中,鼓励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学科基础课一门,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设置学科基础课两门。另外,新设跨专业补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
在学制学分上,将博士研究生学制规定为4年,最长年限为6年。在学分要求上,博士研究生总学分至少为16学分,硕士研究生总学分至少为30学分。与原培养方案相比,硕士研究生最低总学分要求减少了4学分,其目的一是给予各培养单位更大的学分设置自主权,二是为研究生科研和学术活动留下足够的空间。并且,为了推进国际化,鼓励各培养单位开设全英文授课课程和开展境外高校学分确认工作,并同时提交英文版本的培养方案。
本次培养方案修(制)订首次增加培养质量标准描述,有利于明确培养目标和质量监控。同时,优化落实创新实践环节,将其作为培养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具体抓手。
本次修(制)订的培养方案从2019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
供稿审核人:曲延春
编辑:向玉贞
终审:昌 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