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委员会文件(鲁艺奖发[2011]1号)精神,第四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工作正式启动。
“泰山文艺奖”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文艺界的综合性文艺奖,由省评奖委员会代表省委、省政府向获奖者颁奖(证书、奖金)。评奖包括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美术、书法、摄影、电影、电视、民间文艺、艺术理论研究等12个门类。有关评奖工作的参评条件与标准,奖项类别、数额及奖金,评选程序与方法及相关表格可在附件中下载,也可登陆山东艺术网(http://www.sdwenlian.com/taishanwenyijiang/)查询下载。
望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第四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各门类评奖细则的要求,认真、严肃、规范地组织好作品推选工作,并于2011年5月12日(周四)下午下班之前将相关申报材料送至办公楼二层宣传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86180020 86180021
联 系 人:孙春晖
党委宣传部
2011年4月22日
附件1:
第四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工作总则.doc
附件3:
第四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个人创作作品申报表.doc
编辑:孙春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