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假期临近,为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公安处特提醒大家提高警惕,谨防易发高发案件及意外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认真排查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尤其是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一、注意防火
1、各单位要认真排查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值班人员保持高度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2、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热杯等违章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电线、点蜡烛、在床上吸烟等行为;使用完毕的充电器要及时从插座上拔出;最后离开宿舍或办公室的人员要切断本室电源。
3、校内各经营场所要严格用电动火制度,认真检查存在的用电安全及消防安全隐患,防止诱发火灾事故的发生。
4、长清校区南部山区沟深地险,杂草丛生,不建议同学们登山探险,并严禁携带火种上山。
二、注意防盗
1、落实假期安全巡查制度,校内各出入口、各楼宇严格出入人员的管理和控制,严防不法分子进入校园教学区域及学生公寓。
2、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贵重物品做到入柜落锁;办公室内不存放现金,贵重物品重点防护。
3、学生宿舍及办公室做到人走窗关门锁;切忌存在侥幸心理,以免给窃贼提供可乘之机。
4、严禁学生公寓内留宿外来人员。
三、注意防骗
近年来,不法分子采取拨打电话、编发短信、网上购物等方式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日趋猖獗,形式多种多样,手段五花八门。针对节假日期间,应重点防范以下几种诈骗:
1、电信诈骗。诈骗者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作案手法也不断翻新,作案者冒充电信局、公安局等单位工作人员,使用任意显号软件、VOIP电话等技术,以受害人电话欠费、被他人盗用身份涉嫌经济犯罪,以没收受害人所有银行存款进行恫吓威胁,通过转账确认等方式骗取受害人汇转资金。
2、以“寻求帮助”实施诈骗。作案人通常自称外地人员,因钱物丢失或与同伴失去联系等无法回家,向学生寻求帮助,取得信任后骗取现金或手机。
3、银行卡类诈骗。通过借用学生的银行卡,谎称让其家人将钱寄到学生的银行卡上,并套取银行卡的密码,伺机脱身将卡内的钱取走。
4、网上购物类诈骗。此类诈骗是指在互联网上因买卖商品而发生的诈骗案件,其表现形式主要有要求多次汇款、拒绝安全支付、以次充好等几种。
四、出行安全
1、假期期间回家或外出旅游,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假期中出行人员多车流大,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平安出行。
3、注意乘车安全,要选择正规营运的车辆;严禁学生私自包车拼车出行;乘车中要看管好个人物品,防止被盗或丢失。
4、订购飞机票或火车票的,应到专门网点订票,不要因图一时便宜或方便上当受骗。通过互联网购票,应当进入其指定的官方网站进行购票,以防受骗。
如发现可疑人员或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请及时向公安处或公安机关报警。
公安处报警电话:
校 本 部:86181110 86182110
长清校区:89611118 89610110
山东师范大学公安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编辑:向玉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