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7日 | 作者: |  点击数: |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部署,根据《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成才标兵”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成才标兵”主题实践活动,在学生党员中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竞赛热潮,激发学生党员自觉保持和发扬共产党员先进性,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要通过学生党员创先争优带动、影响周围同学,努力营造全校学生思想争先进、学习争一流、个人争优秀的良好局面,促进学生党建工作创新发展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实践能力。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帮助学生党员了解党情国情,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等党的创新理论内涵,不断提高思想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引导学生党员参与学校班级管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升他们的工作能力和认识水平,培养服务他人、服务学校、服务人民的观念,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校园文化建设、毕业文明离校等活动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使学生党员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二)深入开展系列主题讨论。通过组织学生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如何学先进、讲奉献、比贡献”、“如何体现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主题讨论活动,将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迸发出来的政治、学习热情和奉献精神转变为成长成才的现实动力和精神支撑。
    (三)做好创先争优各项评比工作。通过深入开展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奉献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助人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学习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创新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实践标兵”等“五项标兵”评选活动,引导学生党员在大学生中争楷模、做标兵,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奉献社会。
    (四)组织开展创先争优主题征文活动。征文要求紧密结合个人的学习、思想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素质、增强能力,奋发成才、报效祖国为主线,点面结合,论述有据,字数在1500字左右。征文请于2011年1月14日(星期五)前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报学生工作部。学校将评选优秀征文和优秀组织单位。
各级党组织和学生党员要将创先争优活动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紧密结合,与学校当前工作重点紧密结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做出承诺,接受监督。
    三、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成才标兵”活动是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持和发展党员队伍先进性的重要举措。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辅导员要先学一步,靠上指导,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二)把握主题,注重实效。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和落实各项活动内容,推动“创先争优,争做成才标兵”活动有针对性、创造性地开展,真正做到党员经常受教育、发展持续上水平、学生长期得实惠。
    (三)加强宣传,鼓励创新。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网络等平台的作用,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优秀学生党员的先进事迹,树立优秀典型,推广先进经验,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山东师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2月16日



编辑:李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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