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2013年,山东师范大学紧密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学校面貌焕然一新。为总结凝练工作经验,增强师生爱校荣校内聚力,进一步扩大事关学校改革建设发展重大事件的影响力,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经学校党委同意,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山东师范大学2013年度“十大新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布于师大新闻网、刊登于山东师大报上的学校重要新闻。
二、评选条件
(一)多样性:所选新闻事件应注意新闻的多样性和覆盖面。应为促进学校事业特色发展、内涵发展、和谐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社会服务等各个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典型事件。
(二)重要性和影响力:反映2013年学校标志性事件或有影响力、具有重大意义的活动、采取的重大举措、开展的重点工作等,新闻事件对学校形象树立,对学校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以及引起了各级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包括社会反响、公众评价、大众媒体的关注度等)
(三)符合“三贴近”原则:按照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师生的要求,注重新闻事件在师生员工中的吸引力、影响力和热议度。
三、评选机构
学校成立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专家和师生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审议和评选。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活动从2013年12月底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3年12月30日-2013年1月6日):提名候选新闻。各院级单位党委集思广益,依据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面向全校积极推荐候选新闻(限15条)。请认真填写候选新闻推荐表格(见附件),与6日下班前报组委会办公室(文化楼二层宣传部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xcb@sdnu.edu.cn。
第二阶段:组委会对推荐情况进行汇总,并广泛征求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意见,确定正式候选新闻15条。
第三阶段: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投票选出“十大新闻”。“十大新闻”评选结果择日在校内媒体公布。
第四阶段:通过适当的渠道和形式发布并集中展示山东师范大学2013年“十大新闻”。
五、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山东师范大学“十大新闻”评选活动的意义,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推荐质量,务必使评选活动取得实效。
(二)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全面回顾2013年学校重要工作,认真总结本单位重点工作,提炼宣传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谋划好下年度重点工作,挖掘新闻典型,培养新闻热点,力争相关工作取得新进展。
推荐表.doc
党委宣传部 师大报社
2013年12月29日
编辑:崔 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