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8月29日 | 作者: |  点击数: |
    本报济南8月28日讯 28日,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农村基层出征仪式在山师大举行,近千名高校毕业生自愿赴我省基层农村进行为期两年的支农、支教、支医、扶贫工作。
  据了解,“三支一扶”计划是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八部委共同组织实施的。从今年起连续5年,我省每年都会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组织招募2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工作,服务期限为两年。招募人员主要安排到经济欠发达地区。招募对象是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本省生源外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和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在专业上以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教育、经济类为重点,同时优先招募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优先安排高学历毕业生,优先安排已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优先安排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2006年是我省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第一年,全省总共确定了1462个基层需求岗位。报名学生多达4985人,经过层层考核和考试,并按照国家制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最终确定了972人。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可享受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服务期间,给予“三支一扶”大学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交通补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原服务单位补充人员时,应优先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时,特别是乡镇中小学、卫生医疗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在补充专业技术人员时,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职位专门招聘这部分大学毕业生。
  另外,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就业后不再实行见习期。参加我省农村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其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工龄;晋升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3年内报考我省公务员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4分;报考我省事业单位的,可以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初试总分中增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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